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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不规范汉字,会带来什么影响?
你的企业是不是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标识中使用了不规范汉字而具有不良影响予以驳回了。不规范使用汉字的标识若作为商标使用,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
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商标标识是一种商业符号,也是一种文化符号,尤其是由汉字构成或者以汉字作为主要识别部分的标志,除应具有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外,亦应具有促进我国文化建设发展的作用。在标识中不规范使用汉字可能会对我国文化等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从而不能核准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7年9月4日下发的《关于商标用字规范化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商标用字应当规范化,不得使用已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和不符合《简化字总表》的各种简体字,不得使用已被淘汰的异体字;商标中使用的各种艺术字,要求书写正确、美观,易于辨认。
由上述规定可知,商标标志中的汉字使用应当规范化,不得使用存在明显书写错误的字体、字形。